博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博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博退役军人报〔2023〕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缅怀革命烈士先烈,传承革命烈士精神,进一步激发爱国主义激情。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博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项目。
三、项目代码:2303-*-04-01-*。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业主:博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建设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公园路007号朱锡昂纪念馆后面。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577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293.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51.22平方米(含展厅面积为3040.89平方米,后勤保障房为849.11平方米,馆内辅助交通空间为461.22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12米。绿地面积1750.2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 22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70 个,均为地面停车位。建设内容: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系统、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夜景照明工程、纪念广场、英烈园、纪念边庭、纪念森林、雕塑、专变配电工程、红线外接等工程。
八、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九、本项目招标范围: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十、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308.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79.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83.49万元,预备费为245.04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为避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现将有关监督电话和地址公布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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