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及要求:
范围:详见报价表。
要求:详见报价表。
2.报价:报价必须包括含物资材料、配送、税费、退换货费等相关一切费用,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本项目允许分项报价。
3.评选办法: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有效单品目“最低价”中标法的方式进行采购,若税率不一致时按不含税价。
4.合同价格: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始至验收合格之日止。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需开具所对应报价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支付全款。
7.供货时间及要求:
(1)需充分响应各品目对应货期(或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2) (略) 方要求,以完整批次由专人配送至各项目指定地点。
(3)供货方根 (略) 兴 (略) 、于都 (略) 。
8.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下午15:00时报价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9.递交地点:
(1)登录“江西省国有 (略) ”(http://**)或“ (略) ”(http://**)或“江西 (略) ”(http://**)询比采购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加”。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具体要求可下载品目表中的附件并注明要参与的标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首次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相关费用: (略) 相关规则:关于调整江西 (略) 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_BUSINESS_NOTES/401;http://**_BUSINESS_NOTES/510)。
保证金金额: (略)
保证金收取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至相应账号(账号系统中可见)
保证金退回:公布成交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号。
10.备注:
(1)本询价单仅适用该询价单所叙述的物资采购项目;
(2)本询价单的报价不作为签订合同的必备条件;
(3)询价人根据询价情况确定供货方,签订供货合同,询价人对非供货方不作另行通知且无义务对非供货方作任何解释;
(4)所有参与供应商必须完全符合采购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否决供应商报价。
(5)定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一定时间段内的参与报价资格。
11、联系方式及地址:
询价人:江西省 (略) 清洁发电事业部,联系人:谢先生*
于都项目地址: (略) 于都县罗坳镇大窝里于都 (略)
联系人:谢先生*
兴国项目地址: (略) 兴国县埠头乡兴 (略)
联系人:徐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