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吉购2023F*
二、合同名称:
警官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赣鑫磊政采字[2023]35号(第二次)
四、项目名称:
警官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公安局本级
地址: (略) 吉安南大道 68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吉州区 (略)
地址: (略) 吉州区长塘镇 (略) 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办案和装备经费 | 警官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结果交采购方。凡患有传染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堂工作,当日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工作人员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不用手直接拿熟食; | 2年 | 采购人将组成膳食考核小组,建立检查评价机制,按月考核。服务费的10%作为采购人对投标人考核经费。根据《食堂考核标准实施细则》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每低于1分则扣除考核经费的5%,如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全面限期整改,如限期未整改到位,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的考核经费。如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的管理服务费,直至单方终止合同。 |
合同金额:*.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