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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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套定制绿色家具及2000吨封边条项目 | (略) 南浔区双 (略) 55号 | 浙江慕宸慕勒 (略) | 浙江慕宸慕勒 (略) 位于 (略) 南浔区双林工业园区,是一家专业从事木质家具及相关制品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目前主要生产免漆板定制家具,产能7.*套/年。 (略) 场竞争力,企业拟利用现有空闲厂房,投资*元,新增导向锯、无线拼缝机、加工中心、热压机、UV淋漆线、喷漆房等设备,新增年产*套定制绿色家具及2000吨封边条(封边条410吨企业自行作为家具生产原料,剩余1590吨外售)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木工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旋柜+二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在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5m排气筒高空排放;淋漆线油漆废气收集后经单独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后进入与喷漆废气同一套在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涂胶、热压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个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车间密闭作业,产生的打磨粉尘均通过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封边条投料及出料粉尘、破碎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造粒废气与投料粉尘、破碎粉尘一起收集,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套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挤塑废气、印刷废气通过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达标排放。 噪声: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要求正常生产时车间门窗关闭,可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2 | 浙 (略) 年产*套半导体配套石英项目 | (略) 南浔区旧馆 (略) 7号 | 浙 (略) | 项目位于 (略) 南浔区旧馆 (略) 7号,项目整体租赁湖州瀚 (略) 厂房约*平方米,购置自动开槽机、切割机、水刀、磨床、喷砂机等先进设备,形成年产*套半导体配套石英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本项目切割、修磨、机械磨削等过程位于机械加工区,生产过程在封闭设备内,采用切削液湿法降尘;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酸洗工序产生的氟化氢废气经碱喷淋净化塔(TA003~TA004)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污水站预处理后一并通 (略) 排入湖州南浔城投 (略)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减震措施后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