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 (略) (略)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眼底激光光凝仪
四、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眼底激光光凝仪
预算金额(元):*.00
数量:1
单位: 台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 / | / |
七、 申请理由: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覃富泉 | 律师 | 广西金煌律师事务所 |
吴震 | 高工 | (略) (略) |
邓彩霞 | 主治医师 | (略) (略) |
谭斌 | 高工 | (略) 检 (略) |
谭安林 | 高工 | (略) 检 (略)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肖世华
联系电话:0775-*
传真:/
地址: (略) 城 (略) 14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 /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