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所报《河北科技大学化工工程冷态实验中心项目环评报告表(报批版)》已收悉。我局委托河北锦帆 (略) 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并通过专家审查。经研究,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据河北 (略) 《河北科技大学化工工程冷态实验中心项目环评报告表(报批版)》,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裕华区裕翔街26号。
二、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为扬尘,主要分为土建施工产生扬尘及建筑垃圾、建材堆置和运输 产生的扬尘,包括土方施工、土方和水泥砂石等建筑料运输、装卸、堆存产生一 定的扬尘,作业产生的扬尘与气候有关,大风时对下风向的污染严重;同时运输 车辆产生道路扬尘。 施工期的扬尘产生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以及气象条件 等诸多因素有关,根据本项目特点,项目占地面积小,所以地基挖掘等施工量均 较小,扬尘产生量也较小,且扬尘主要为天然土壤飞扬产生的粉尘,不含对人群 和动植物产生直接毒害作用的污染因子。 根据现场踏勘可知,项目北侧、西侧教学楼距离施工现场较近,为避免施工 扬尘对其产生不利影响,需设置高度不低于 2.5m 的施工围挡,严禁使用混凝土 搅拌设备,一律购买商品混凝土,并根据工程实际设置喷淋装置或人工洒水降尘 的措施,此外,对施工现场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土方等防尘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中心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高于楼顶 1m 的排气口(离地高度 15m)排放。项目通过采 取较为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水: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 (略) 内现有设施处理,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噪声:施工噪声主要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混凝土振捣器等设备和 运输车辆以及机械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吊运、安装产生的噪声,该 部分设备产噪声级为 70dB(A)~114dB(A)。利用点源衰减模式,预测计算施工机 械噪声源至受声点的几何发散衰减,计算中不考虑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根据点源衰减模式计算,项目在土石方施工阶段,昼间距施工设备 40m,夜间 200m 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建筑结构施工阶段,由于电锯噪声源产噪声级值较高,昼间距施工设备 50m、夜间 240m 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实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产噪声级为 70~80dB(A),项目噪声源对四周边界的昼间噪声贡献值为 28.64dB(A)~37.50dB(A),叠加现状监测值可知,项目噪声源对东、南、西、北 边界昼间噪声预测值为 47.28~53.81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区标准。对周边敏感目标的昼间噪声贡献值为 30.16dB(A)~50.16dB(A)。 综合以上预测结果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对四周边界及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产 生的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方施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弃土、混凝土块等 建筑垃圾等,均为 I 类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 2005 年第 139 号令),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废混凝土块、弃土等建筑垃圾运至当地 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日产日清。为减少施工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施工垃圾,施工垃圾必 (略) 容和 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施工期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对垃圾进 行分类存放并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另外,本项目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遗弃物,集中外运妥善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用品废包装盒(无毒)、流化床定 期更换的废料及废气治理产生的除尘灰,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实验室用品废包装盒(无毒)产生量约 10kg/a,定期由环卫清运;流化床内部材料定期更换, 更换频率按 5 年一次计,则年更换废料量为 6kg/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清运;除尘灰产生量为 0.134kg/a,回用于流化床设备中。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0t/a、氨氮:0t/a;废气:SO2:0t/a、NOX:0t/a。
三、本项目如发生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须重新报批。
四、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由裕华区生态环境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