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27
本钢板材能源管控中心CCPP脱硝改造项目 | |||
(略) 平山区 (略) 平 (略) 21号 | 200 | ||
(略) 能源管控中心 | 李佳良 | ||
1150 | 1080 | ||
2025-01-31 | |||
改建 | |||
板材能源管控中心180MWCCPP 机组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该机组利用富余的高炉煤气进行发电。CCPP机组可以大大减少高炉煤气的放散,减轻环境污染,达到保护环境目的。 目前机组烟气排放数值为:尘2-5mg/Nm3 、二氧化硫20-35mg/Nm3、氮氧化物65-85mg/Nm3(烟气流量约为460.67kg/s(*Nm3/h))。现阶段机组烟气排放数值基本满足当期环保要求值:尘≤10mg/Nm3、二氧化硫≤100mg/Nm3、氮氧化物≤120mg/Nm3。 由于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推进实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鞍山钢铁超低排放、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和实施计划》中要求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烟气超低排放数值要求为:尘≤5mg/Nm3、二氧化硫≤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对照超低排放数值,180MWCCPP 机组其它排放指标基本合格,氮氧化物排放超标,另外为应对偶发的煤气品质劣化时氮氧化物大幅度上涨引起超标事件,决定对此机组锅炉增设脱硝系统。 结合CCPP 机组锅炉的结构和烟气温度特点以及板材能源管控中心现有的脱硝工艺,本工程采用 SCR 脱硝工艺,氨水为还原剂。增设脱硝系统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氮氧化物≤50mg/Nm3,满足《辽宁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标准》(钢铁行业)中相关检测指标,满足国家超低排放和业主提出的排放限值要求。 | |||
环保措施: 脱硝催化剂到寿命后,合规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高温风机进行保温材料包覆隔声等消声措施,并布置在厂房内,采取以上噪声控制措施后,风机噪声均≤85dB(A)。本工程位于厂区内,离厂边界尚有一定距离,经过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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