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信息采集及单议模块改造
二、项目编号: 2024-(略)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追溯码信息采集及特例单议模块改造 | (略) (略) 要求对药耗追溯码采集和特例单议模块电子病历上传进行改造 | (略)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项目预算: (略)元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报价),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提供注册截图,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8 :00至11:30,下午 15 : 00至 17: 30。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报价),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提供注册截图,盖单位公章。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63.com。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12 月 9 日 8 时 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9 日 9 时 00 分。
(三)报价地点: (略) (略)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 年 12 月 9 日 9 时 00 分
(二)谈判地点: (略) (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戚助理 赵助理
办公电话: 0315-(略) 0315-(略)
地 址: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商助理
办公电话: 0315-(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