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1
二、合同名称:沁水县“精康融合行动”试点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CS*
四、项目名称:沁水县“精康融合行动”试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沁水县民政局
地 址:新建西街157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沁水县康复医疗中心
地 址: (略) 沁水县龙港镇梅苑社区南河 (略) 2320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沁水县“精康融合行动”试点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具备康复条件的精神残疾人或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的六类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及经过精神障碍评定量表有精神障碍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精神康复专项训练。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根据情况开展康复档案制定、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心理治疗、生活照料、同伴支持及家庭支持等方面的内容。
① 通过观察、晤谈、调查等手段,评估服务对象病情,根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康复训练计划。
② 监督并帮助服务对象洗脸、刷牙、洗衣服、整理内务等,使服务对象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
③ 培养服务对象的自我形象管理能力,对有需要的服务对象进行日常护肤及化妆指导;
④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方要求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山西洲新 (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