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K*J/2022-000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 | [ 发布日期 ] | ** |
綦水〔2022〕43号
(略) 綦江区水利局
关于綦江区庆江片区供水(一期)工程
取水许可的批复
(略) (略) :
你司提交的綦江区庆江片区供水(一期)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和《綦江区庆江片区供水(一期)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綦江区庆江片区供水(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属于新建工程,建设地 (略) 綦江区永城镇黄沙村青龙咀,主要向庆江片区和永城片区供水,建设规模10000m3/d,设计供水保证率95%。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綦江区庆江片区供水(一期)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本工程年总取水量276.05万m3,取水水源为黄沙水库,取水地点为綦江区永城镇黄沙村青龙咀干渠消能池,同时黄沙水库可以通过借水工程从隆盛镇三丘田水库借水,取水方式为引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报告书》中石角水文站径流资料进行水文分析计算,在优先保证黄沙水库坝址下游河段生态流量及现有取用水户取水的情况下,可满足本工程共计276.05万m3取水水量要求。
以上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满足取水水质要求。
四、最小下泄生态流量
《报告书》基本同意本工程拟定黄沙水库生态流量不小于0.0332m3/s。本项目在95%保证率下经过调节,完全满足取水要求,同时已经考虑了生态用水量,故本工程取水不会对水源所在河流的水生态造成影响。
五、退水方式
2025年规划水平年,本工程年退水量150.17万m3,供区范围内永城片 (略) 政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永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排入蒲河右岸支流永丰河。供区范围内庆江片 (略) 政污水管网收集进入规划新建的庆江污水处理厂,均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排入养生河。
六、取退水影响
本工程不会与其他用水户产生抢水、用水水事纠纷,对下游各用水户取水影响较小,因此不会与其产生水事权益纠纷,若涉及第三方水事权益纠纷,由业主与其自行协商解决。退水由永城镇污水处理厂和规划的庆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其他用水户影响均较小。
七、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报告书》对节水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节水目标与节水指标、节水措施方案与节水效果评价、节水评价结论与建议符合性分析。
八、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九、取水工程核验
本工程为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十、其他要求
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綦江区庆江片区供水(一期)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綦江区水利局
**日
重 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办公室**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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