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天星寺供水站取水许可申请(项目代码:*72)和“巴南区天星寺供水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巴南区天星寺供水站位于巴南区天星寺镇芙蓉村,该工程已于2011年建成投用,为天星寺场镇、花房村、芙蓉村提供生活用水,取水水源为石桥沟水库,原许可年取水量为9.49万m3,后因供区增大,用水量增大。 (略) 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巴南区天星寺供水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巴南区天星寺供水站从石桥沟水库取水。
本工程从石桥沟水库取水后直接将原水通过输水管送至供水工程内,年取水量36.5万m3。
取水方式为引流。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据“报告书”,在优先保证石桥沟水库坝址下游河段生态流量及现有取用水用户取水的情况下,石桥沟水库可满足本工程36.5万m3取水水量的要求。
石桥沟水库现状水质为Ⅲ类,取水水源水质满足本工程取水水质的要求。
四、退水方式
本工程年排放废水29.11万m3,主要包括天星寺场镇生活废水和农村居民生活废水。场镇生活废水经过污水管网收集到天星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排入二圣河。农村居民废水就近散排用于农业灌溉。
五、取退水影响
原则同意本工程取退水对水功能区及第三方取用水户影响较小的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的分析。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核验
鉴于本工程为已建工程,请你单位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巴南区天星寺供水站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略) 巴南区水利局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