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略)、0876-(略)(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略) 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220kV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名称:220kV (略) 工程 建设单位:魏 (略)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至 (略) 秉烈乡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长度:用地面积2.08hm2/12.979km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新建22 (略) 起于大清塘光伏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迄于清水井光伏220kV升压站进线构架,线路全线 (略) 架设,同步架设2根24芯截面为100mm2的OPGW光缆,线路全长为12.979km,新立铁塔32基,其中22座塔基合9.277km位于砚山县境内,10座塔基合3.702k (略) 境内,两侧升压站进、出线间隔已分别纳入光伏电站项目进行评价,不属于本次建设内容。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 废气: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粉(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开挖、料场风动扬尘等,呈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影响不大。 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0.52m3/基,本项 (略) 共新建塔基32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6.64m3。 对策措施: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或者洒水降尘,不外排;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两侧升压站及周边居民生活设施处置。 噪声: (略) 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是牵张机、吊装机械等设备噪声,噪声级为85~95dB(A),项目沿线居民楼距离拟建塔基最近处18m,通过采取要求该施工场设置噪声隔挡且在施工前告知居民,严禁夜晚施工等措施,减小影响,项目运输依托现 (略) 作 (略) ,通过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尽量减小运输噪声的影响。 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导线和废包装材料、塔基施工过程开挖土石方。本工程施工总挖方量开挖土石方1.(略)m3,全部用于回填及绿化覆土,无弃方。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544kg,按当地管理部门要求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乡镇垃圾堆放点堆放。 生态环境:①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②对植物的影响:项目植被占用2.08hm2,本项目占地区域植被为当地常见植被类型,在本次调查中项目评价范围共发现名录中“国家二级保护”物种2种,分别为大花香水月季(2株),豆瓣兰(13株),距离最近的塔基有150m,工程的建设对其无影响。未发现无古树名木、云南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列入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的珍稀保护植物或极小种群物种分布,对植物影响不大。对策措施:优先使用荒地,避免占用林地和耕地。林区架线采用高跨方式,塔基设计减少开挖,利用岩石基础。严禁施工人员滥砍滥伐,限制施工范围等。③对动物的影响:本工程评价区共分布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及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工程皆不涉及占用,也不涉及占用重要生境。工程建设将对评价区其他(略)栖脊椎动物资源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不会因为该工程建设而导致任何一种野生动物在评价区消失,(略)栖脊椎动物较少,不利影响较小。对策措施:加强施工人员野生动物保护教育,不伤害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保护动物栖息地。在森林区域施工设置监督和告示牌等。④工程占用林地0.36hm2、耕地0.19hm2、草地0.72hm2,其他土地0.81hm2,占地面积小,对土地利用影响小。⑤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区拟采取设置截排水沟、对可能出现的积水面塔位,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做好挖方及时回填,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等措施,影响不大。 2.营运期 (1)电磁环境 本项目为单 (略) ,环评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略))推荐的预测模式 (略) 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进行预测,预测结论为:①非居民区在最不利塔型(2D1Z5-J4)线下,导线高度为6.5m时,距地1.5m高处的最大工频电场强度为5.(略)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7.(略)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略))中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小于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0.1mT的标准要求。②居民区在最不利塔型线下,导线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的最大工频电场强度为4.(略)kV/m,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略))中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4kV/m要求、将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上调至8m后,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为最大值为3.(略)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略))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kV/m的要求。 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根据敏感目标距离边导线的距离和楼高,按最低线高8m,对3处敏感目标受到的电磁影响进行预测,项目电磁环境敏感目标预测结果见下表。 项目电磁环境敏感目标预测分析一览表
以上可知,本项目建成投运后,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值、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将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略))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的限值要求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影响很小。 交叉跨越影响: (略) 交叉跨越均为1 (略) ,跨越处垂直安全距离皆能达标,1 (略) 对交叉跨越点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的贡献值很小,本项 (略) 跨越10k (略) 时,线路运行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略))中规定公众暴露限制:频率50Hz的居民区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kVm,非居民区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磁感应强度公众暴露控制限值为100μT。 电磁环境防护要求:根据环评预测,运营期居民区附近的导线最低允许高度需调至8m。以保证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略))中4kVm要求。 (2)噪声 (略) 运营期噪声为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55~70dB(A),本项目环评采用“弥勒至蒙自电铁220kV外部供电工程”中220kV草坝变红河 (略) (D回)、跨 (略) 处及敏感目标处噪声监测值作为类比对象,对本工程运营期噪声进行预测分析, (略) 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 1类、4a类区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在设备出现故障或者无法满足系统运行需求时需要对设备进行更换,在更换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旧设备及材料,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统一清运处置。 (4)生态环境 植被植物: (略) 运行期不进行林木砍伐,仅按相关规定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的零星林木进行削枝, (略) 安全运行,影响不大。 动物: (略) 定期维护和检查的人 (略) 及周边区域的动物造成惊扰,但这种干扰强度很低,时间很短,对动物活动影响不大。 (5)大气和水环境 本项 (略) 投运后,无废污水和废气产生, (略) 沿线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于2024年6月28日取得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kV (略) 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文发改基础〔2024〕386号),项目代码:2405-(略)-04-01-(略)。 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根据项目资料,本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均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也不涉及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有7个塔基N5、N11、N12、N13、N14、N15和N16占用省级公益林,共4个塔基N6、N8、N9、N10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部分临时占地占用公益林的情况,基本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 项目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相关产业政策。《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20kV (略) (略) 径走向的批复》(砚政复〔2024〕30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220kV (略) (略) 径走向意见的函》(文市政函〔2024〕16号)原则同意220kV (略) (略) 径方案。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加强项目环境措施后,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降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220kV (略) 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