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干部职工供氧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浙商大厦9栋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 月9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X采【2024】121号
项目名称: (略) 干部职工供氧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共1个标段。¥*.00元(大写人民币:*亿*仟*佰***万*仟*佰元整)(一年)。
采购需求: (略) (市本级及1 (略) )干部职工共计813家单位的供氧服务,可满足不低于700立方米/人/年的氧气用量。通过对氧气的生产、采购、仓储、运输、输送、计量核定,以及对氧气生产设备、氧气吸入器等供氧系统的使用、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更新更换、实时监测氧源及末端供氧的情况等,确保提供足量安全和可靠的氧气,并应对氧气使用人员提供安全使用等方面的培训或指导。其中使用液氧集中供氧方式供氧覆盖的人群不低于1.*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以上所有资质证件的生产或认证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如为所提供气体合法经销商,则需提供产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商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以及投标人与生产商之间的合作合同/协议(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自行配送的,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有委托服务方,需提供委托服务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投标人与委托服务方的委托合同/协议(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若投标人为供氧服务新增了压力运输管道,则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建设、运维方应具备《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以及投标人与委托服务方的委托合同/协议(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供氧系统符合国家、 (略) 相关政策文件、标准规范要求,并应定期检验。若因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交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空间氧气浓度符合《 (略) 室内空间弥散供氧(氧调)要求》GB/T*-2017 附录A要求;制氧机制备的富氧空气(93%氧)符合《富氧空气(93%)国家药品标准,*-008-*》要求;液氧、钢瓶氧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及医用氧气行业标准规范。(提交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供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的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 月18 日至2024年11 月22 日,每天上午10:00—13:00 下午 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 (略) ( (略) (略) 浙商大厦9栋7楼)
方式: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介绍信或授权书需要签字、盖章);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4、需提供报名近三年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查询记录等;5、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胶装成册, (略) 留存。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份/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 月9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浙商大厦9栋7楼(山西 (略) 西藏分公司开标室)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西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上发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财库【2022】19号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中国 (略) 、西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西 (略) (略) 那曲 (略) 20号
联系方式:邹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 (略)
地 址: (略) (略) 浙商大厦9栋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