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 (略) 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文旅政法发〔2019〕13号)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 (略) 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桂文旅发〔2020〕1号)要求, (略) 委员会宣传部、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的 (略) (略) 团2022年度社会效益评价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艺术团2022年社会效益评价为优秀。
2.巴马瑶族自治县艺术团2022年社会效益评价为良好。
3.大化瑶族自治县歌舞团2022年社会效益评价为良好。
4.都安瑶族自治县文艺工作团2022年社会效益评价为良好。
对以上公示有反映情况的,请以书面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6月20日前邮寄或 (略) 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艺术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直送的以到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8-*。
(略) 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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