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P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镇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日期:**日
二、
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如下
1.取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项目”—其他”:开标时,供应商须根据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要求携带对评标有利的资料原件以备专家核查。
更改为:可提供在线查询网址或查询渠道的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不能在线查询的可提供原件。
2.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三、符合性证明材料”增加条款第8项:“技术参数中把★号项“条款”作为符合性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货物需求”更正为“第三章商务条款。”
其中: “第三章商务条款第3项”“付款方式”
更改为:付款方式: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清合同价款。”
4.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每少一份项目业绩扣1分,扣完为止。(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每少一份项目业绩扣1分,扣完为止。(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5.第三章“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因技术指标总扣分大于技术部分的分值,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采购数量已在公告的采购需求中体现,“技术规格(参数)要求”无需重复。
修改为:删除“4.2吨压缩垃圾车”和6.5吨压缩垃圾车“二、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数量”一栏,具体数量以公告数量为准。
6.第四章“评标办法”修改部分见下表(其他部分不变,按原采购文件执行),注:此表内容仅为修改部分,其他具体的评分细则见更正公告的附件中的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包号 |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技术部分 | 技术方案(40分) | 1.投标产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主要参数要求和主要性能要求的得满分40分。 2.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加▲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 3.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参数非加▲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需提供实物图片等作为评审依据); 4.对于招标文件中“主要性能要求”中每一项负偏离的扣0.5分(需提供实物图片等作为评审依据)。 注: (1) “主要参数要求”带加★项和带加▲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参数或工信部公告图片并登入网址:http://**-http://**/index.htm现场核对。 (2)交货验收时逐条核对。 (3)技术参数中“≥”后的数值为满足要求的基本值,所投产品指标数值与基本值相等时为无偏离,大于时为正偏离,小于时为负偏离。 (4)以上技术指标中“≤”后的数值为满足要求的基本值,所投产品指标数值与基本值相等时为无偏离,小于时为正偏离,大于时为负偏离。 | 40 |
供货实施方案和计划 (10分) | 依据采购需求对本项目实施难度的应对策略的有说明和分析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 3 |
提供供货进度保证措施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商务部分 | 企业业绩 (10分) |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每少一份项目业绩扣1分,扣完为止。(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 10 |
其他 |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10分) | 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得4分;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得3分; 投标人项目所在地有售后服务站得3分。 | 10 |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日9:00时。
8.原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评标委员会组成:更改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5人
请供应商及 (略) 政府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更正信息。
更正日期:**日
三、 其他说明
为了更清晰的表达本更正公告修改的内容,方便各供应商制作
投标文件,本更正公告修改的内容在原采购文件也做了同样的修改,修改后的采购 (略) 政府采购网公告的附件中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建设路3段9号
联系人:刘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 (略) 人民路3段22号自然资源局一楼)
联系方式: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