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华贸(日照) (略) 70万吨负极材料前驱体、30万吨高新炭材及120万吨工业蒸汽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8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70万吨负极材料前驱体、30万吨高新炭材及120万吨工业蒸汽项目 | (略) 五莲县富强路以西,威海路以北、烟台路以南 | 华贸(日照) (略) | 山东海 (略) | 项 (略) (略) 五莲县富强路以西,威海路以北、烟台路以南,项目代码:2310-*-04-01-*,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9600万元,拟建设两座热缩车间,含16台64罐罐式热缩炉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配套建设原料料仓、产品料仓、4台36t/h的余热锅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负极材料前驱体70万吨、高新炭材30万吨、蒸汽120万吨。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石油焦卸料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石油焦破碎废气由废气收集管线收集,均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1排放(高25m,内径1.2m);石油焦料仓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通过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无组织排放;配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两座热缩车间布料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引入独立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5m高排气筒DA003(热缩一)、DA004(热缩二)排放;两座热缩车间的热缩烟气经“SCR+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经80m高DA005排气筒(内径3.8m)排放。每个车间配备单独的振动输送系统,振动输送已进行密闭,采用密闭管道负压收集粉尘,与热缩焦料仓粉尘共同引入车间新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DA006(热缩一)、DA007(热缩二)排气筒排放;制粉粉尘经收尘设备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2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筛分设备配套收尘设备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2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包装设备配套收尘设备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25m高DA0010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设置1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处理后经高于食堂屋面1.5m排气筒DA011排放。 热缩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NOx、SO2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有组织氨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卸料破碎、配料、布料、振动输送、制粉、筛分、包装等有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须满足《 (略)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大型标准。 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控制,经采取洒水抑尘、车间密闭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水罐无组织挥发氨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三)项目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热缩炉间接冷却循环系统。项目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三联箱”系统处理,回用于石灰制浆、脱硫塔补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反渗透浓水、生活污水排入 (略) 三厂处理。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技改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管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生产,脱硫石膏、脱硫废水污泥等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2 | 五莲县于里镇山泉水项目 | 五莲县于里镇青西工业园 | 日照 (略) | 山东弘运 (略) | 项 (略) (略) 五莲县于里镇青西工业园。项目代码为2302-*-04-05-*,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取水井、管线(输水)和加工区(塑料加工、水的加工)三部分。加工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综合生产车间和一座办公楼,车间内分为瓶坯库、吹瓶车间、水处理间、空桶回收车间、耗材库和后包车间以及成品区等,建设1条瓶装水生产线和2条桶装水生产线,配套建设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瓶装水14万件(350ml为8万件,500ml为6万件);桶装水为61万件(5L装为2万件,12L装为6万件,18.9L为53万件)。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新增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制水废水、设备反冲洗废水和洗桶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五莲 (略) 于里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废气主要为吹瓶废气和激光喷码废气。吹瓶车间全封闭设置,吹瓶过程产生的VOCs,整体换风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激光喷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排放限制要求。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车间密闭,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加强通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还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内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滤芯、废石英砂、废锰砂、超滤和反渗透废滤膜、废桶盖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3 | 葡萄糖酸内酯工艺装备升级项目 |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滨河路以东、黄海路以北 | 山东凯翔 (略) | 山东加 (略) | 项 (略)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滨河路以东、黄海路以北,山东凯翔 (略) 院内,项目代码为2203-*-07-*,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项目拟利用现有闲置车间,对现有生产线工艺装备进行升级改造及迁移,1#内酯车间拆除原4台固定床离交系统、新上连续离交系统1套、原结晶罐6台变更为连续离交系统储罐用,新上新型结晶罐2台;2#内酯车间新上MVR浓缩设备1套替换原单效浓缩(原单效浓缩备用),拆除原平板离心机1台,更新为卧式螺旋离心机1台,迁移原小包装线1条至3#车间,新增25kg包装线1条(原25kg包装线1条备用);3#内酯车间新上双极膜系统1套及配套设备,新上流化床烘干系统1套,新增520离心机1台(备用),新上新型结晶缸2台,迁移、安装2#车间原小包装线1条。同时依托现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技改完成后,产能不变,仍为15000t/a。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在现有污水处理加钙脱硫系统基础上,新增硫酸钙清洗系统,新增硫酸钙清洗废水。离交树脂再生废水单独收集除硫酸根,稀碱五效蒸发物料冷凝水用于钙泥清洗;再与其它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三厂处理。 (三)项目生产废气不新增。烘干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离心工序废气经气液分离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要求。 加强项目无组织防治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技改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废活性炭及滤渣由山东凯翔阳光集团拌煤焚烧,硫酸钙泥外售,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废树脂、废油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4 | 年产600吨尼龙颗粒项目 |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威海路38号 | 五莲 (略) | 山东 (略) | 项 (略)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园威海路38号、烟台路以南,项目代码:2310-*-04-01-*,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拟对现有工程进行改建,拆除团粒机,布设拉丝机、造粒机,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新增尼龙颗粒600t/a。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熔融拉丝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UV光氧+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除上述行业外的有机化工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60mg/m3,3.0kg/h); 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控制,经采取洒水抑尘、车间密闭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浓度限值中VOCs标准要求(2.0mg/m3); 厂区内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三)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管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分拣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