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 (略) 火炬高技术开发产业区鹿达花园6套房屋(1号、5号、6号、7号、9号、21号)。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679.93㎡,199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标的目前为闲置状态,无租赁。最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地房产、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2、本次转让标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所有权人为“ (略) ”, (略) 是包头钢铁(集团) (略) ,包头钢铁(集团) (略) 享有对转让房产的所有权。 3、标的状态:标的房产无租赁,目前状态为闲置。本次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现场展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卢先生 0472-* 4、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别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欠费情况,并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8、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等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 (略) 备查。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