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 (略)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 (略)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院的主要职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在所管辖地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 (略) (略) 、 (略) (略) 监督、指导,并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本辖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协调、规划自 (略) 的审判法庭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
6.承办其他应由 (略) 负责的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 (略)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略) 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略) 下达的所有审判任务指标都高度重视,积极完成。2021年收案数再创历史新高,共受理各类案5356件,同比上升23%,结案4950件,结案率89.53%,执行到位标的6165.12万元;一审服判息诉为93.82%, (略) 第2位。一是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440件,审结392件,结案率89.09%。二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民事审判工作坚持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盼。受理民事案件3035件,审结2454件,结案率80.86%。三是创新加大执行力度,保障权利实现。坚持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达标之后劲头不减、标准不降,以巩固成果、提升群众感受为重点,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向集约化要效率,保障了当事人权利的实现,维护了法律权威。受理执行案件1366件,执结981件,执行到位标的7360.49万元,结案率为71.82%。四是统筹抓好网上办案工作,保证案件处理。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不容放松的情况下, (略) 坚持一手抓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印制并在全县各乡镇发放了一大批《诉讼便民告知书》等宣传材料,及时引导开展网上诉讼服务,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促进。截止10月31日,当事人在网上立案1625件,其中,云 (略) 立案904件、云南司法信息网立案13件、云解纷立案483件、律师服务平台立案141件,自助一体机立案84件。全院共网上立案申请1631件,立案成功1625件,网上缴费2183笔,电子送达6571次, (略) 调解平台受理案件662件,调解成功281件,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运行,依法服务保障全县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做到了疫情防控不松懈,诉讼服务不停歇。五是自觉接受监督,不断 (略) 工作。就教育整顿、诉源治理、解决执行难等工作,每两月向同级人大 (略) 重点工作落实推进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略) 县两级政协专题协商、调研等活动,及时采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广泛凝聚共识。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略) 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民事、行政、执行案件法律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 (略) 的法律监督之下,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2.不断加强队*建设, (略) 形象。 (略)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坚持把队*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强化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队*整体素质, (略) 整体形象。
3.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力服务中心工作。 (略)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主动把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真正做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一是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为维护我县的安宁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县委政府安排,参与了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纠纷(武倘高速)、重大突发事件(5.02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了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平息。二是工作重心再度前移, (略) 触角。按照全年工作安排,完成对全县17个乡镇的法官挂钩联系工作,现已完成挂牌工作并已形成定期联系走访制度。继上一年度推行的法官工作站机制,2021年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定期开展工作已成常态,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按照县政法委开展的百名政法干警包百村工作要求,选派30名在职在编干警全力开展包村工作,为民司法为民服务更加具体生动,包村中干警充分发挥工作优势,为当地群众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三是不断发挥自身优势, (略) 职能。积极推动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诉调对接, (略) 参与社会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组织,全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为切实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安排专人不定期到各乡镇村一级调委会指导纠纷调处、息诉和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确保诉前调解的全覆盖。同时,继续探索司法、公安、法院三家横向联动工作,积极探索诉前纠纷解决机制新模式,即派出所在工作中接到矛盾纠纷调解需要后及时与司法所联系,由司法提前介入,着手矛盾调解、法庭主动参加配合,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确认,实现调解成果当场固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该项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司法及公安单位的大力支持,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4. (略) 内部管理,夯实司法保障基础。 (略) 大力推进内部规范化建设, (略) 要求,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略) 务行政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司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结合党史学,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各项经费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厉行节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9.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1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 (略) 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8.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2.24万元,上升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团街人民法庭建设项目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案交通费、法律文书印刷费、公告费、案件执行费、办案差旅费、陪审员费用、邮电通讯费、劳务费等和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业务支出及信息化建设支出、法院建设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 (略) 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7%。与上年对比增加114.44万元,上升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团街人民法庭建设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50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7%。 (略) 的基本 (略) 对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活动、执行活动的支出及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 (略) 开支离退休经费与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支出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 (略) 为职工缴纳医疗报销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 (略)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 (略) 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73万元,支出决算为35.80万元,完成预算的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70万元,下降7.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7万元,下降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万元,下降54.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5万元,占96.2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占3.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外地开庭、了解案情、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略) 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405.33 | 2290.99 | 2114.34 | 1838.14 | 6.35 | 0 | 269.85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8.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2 (略) 级单位整体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按要求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 (略) 有关文件及单位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略)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略) 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单位(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四、 (略) 业务费。 (略) 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势,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 (略) 禄劝彝族苗族自 (略)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附件2: (略) 禄劝彝族苗族自 (略)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