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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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115,57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略) 昌达街156号等13个 (略) 改造项目(二期)、 (略) 2024年 (略) 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大北街花园施工标段招标”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中: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为: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分包”中: ?不允许 修改为: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发包人同意后,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项目。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经发包人同意后分包给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 三、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中: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修改为: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中: ?有,具体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修改为: ?无 五、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 诚信分值为100分时,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 % 修改为: 诚信分值为100分时,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3 % 六、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 管理 机构评分标准”中: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2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2分。) 项目班子其他配备情况(1、安全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得2分;注:1、以上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注册类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注册证或职称证或上岗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2、以上配备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配备的专业岗位不得重复配备,不能充当多个角色。) 修改为: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3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3分。) 七、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项目 其他 因素评分标准”中: 公司综合实力: 1、企业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 2、企业业绩:2021年01月01日(含)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每具有1个建筑工程业绩得1分,满分2分。注:(1)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修改为: 公司综合实力: 1、企业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 2、企业业绩:2021年01月01日(含)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每具有1个建筑工程业绩得1分,满分2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备注为准。 八、现将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4.1 变更估价原则”中: ④材料价格执行《四川工程造价信息》 (略) 信息价(不含税), (略) 信息价中没有 (略) 市场价(不含税)调整,当材料价格信息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按隆府发【2022】10号文执行。 修改为: ④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材料、苗木、设施、设备等价格,投标报价中已经包含的,应按投标报价确定。投标报价中没有的货物价格,应依次参照《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 (略) 、 (略) 的货物价格信息确定。《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 (略) 、 (略) 的货物价格信息没有的,参照《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或《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价格更低的货物价格信息确定。以上均无法确定的货物价格,原则上应由项目建 (略) (略) 、市发 (略)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通过现场询价方式,按定价程序确认最高控制价。确因无法采取现场询价方式确定的, (略) 上询价、第三方机构询价等多种询价方式,按定价程序确认最高控制价。未经询价确认的不得购买使用。 增加:⑧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项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 15%时,应按照各专业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对该项目单价进行重新组价调整。 九、现将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人工费调整按同期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 (略) (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执行。 (2)材料价格执行《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价 (略) 信息价, (略) 信息价中没有 (略) 市场价(不含税)调整,当材料价格信息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材料价格由经发包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承包 (略) 场询价,以最终签章确认的价格为准。 (3)所有材料 (略) 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施工期内主材水泥、沥青、商品混凝土、砂石信息价加权平均价变化幅度超过基准价±5%时,按“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不作价格调整 。 修改为: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人工费调整按同期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 (略) (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执行。 (2)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材料、苗木、设施、设备等价格,投标报价中已经包含的,应按投标报价确定。投标报价中没有的货物价格,应依次参照《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 (略) 、 (略) 的货物价格信息确定。《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 (略) 、 (略) 的货物价格信息没有的,参照《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或《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价格更低的货物价格信息确定。以上均无法确定的货物价格,原则上应由项目建 (略) (略) 、市发 (略)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通过现场询价方式,按定价程序确认最高控制价。确因无法采取现场询价方式确定的, (略) 上询价、第三方机构询价等多种询价方式,按定价程序确认最高控制价。未经询价确认的不得购买使用。 (3)所有材料 (略) 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材料价格基准日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施工期内主材水泥、沥青、商品混凝土、砂石信息价加权平均价变化幅度超过基准价±5%时,按“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不作价格调整 。 十、现将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中: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交付审计书后,以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最新审计规定时间内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发包人办理工程初审及提请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实施审核时,产生的审核效益费(若有)由承包人承担。 修改为: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一)项目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或审计意见为准,如工程款超付,施工单位应及时退回。(二)施工单位递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高估冒算、弄虚作假。若审减率超过 5%,按超过部分的10%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审减总额*-送审金额*5%)*10%〕。违约金由项目建设单位在清算工程结算款时一并扣除。(三)发包人办理工程初审及提请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实施审核时,产生的审核效益费(若有)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原“招标文件”有调整,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补遗(01)”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人民政府古湖街 (略) 四川 (略) 2024 年 11月 14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