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3]70号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统一代码为:(2302-*-04-01-*),批复号宁发改投字〔2023〕27号、宁行审字〔2023〕170号,招标人为宁都县 (略) 。建设单位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位于宁都县城北翠微片区,南临文鼎大道。
3、招标控制价(费率控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元,折合费率2.72%;招标要约价 *元,折合费率1.62 %。
4、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位于宁都县城北翠微片区,南临文鼎大道,总用地面积约46亩,占地面积约309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2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44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包含主要建设文化馆、青少年航天科普馆、剧院、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融媒中心等内容。本项目建安费约28000万元。
本项目以方案设计投标的形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设计单位,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与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计标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自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5. 项目组组成人员至少应包含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至少提供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单位自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7、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和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 ﹝2019﹞44 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上 (略) 进赣设计单位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8、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
9、本项目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 (略) 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截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资格审查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15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七.有关说明
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 标 人:宁都县 (略)
联 系 人:宋毅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33号亿康商务大夏A栋14028
监督单位: 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