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要求,现将《中广核阳江帆石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海域使用申请人:中广核新能源(阳江阳东)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广东海兰图 (略)
报告文本:见附件(报告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信息已删除 (略) 理)
公示日期: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21日(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本公示内容的意见或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40号
联系人:项先生,联系电话:0662—#
电子邮箱:*@*63.com,邮政编码:#
附件:中广核阳江帆石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略) (略)
2025年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