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桃2-10-16C4井场钻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及周边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桃2-10-16C4井场钻井项目
2.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第三采气厂
3.建设地点: (略) 乌审旗苏力德苏木沙尔利格嘎查
4.项目投资情况:本次项目总投资为*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5.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建设桃2-10-16C4、桃2-10-13、桃2-10-15、桃2-10-16C2、桃2-10-16C6、桃2-11-15、桃2-11-16(7丛井)等1座井场7口天然气井。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与本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和此次项目 (略) 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建设单位:内蒙古西 (略)
联系人:郭明明 联系电话:*
(略) :内蒙古 (略)
联系人:张 乐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中国石 (略) (略) 第三采气厂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