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气相色谱仪(双FID)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天 (略) 锦绣东苑29幢4楼401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对面)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
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气相色谱仪(双FID)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本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气相色谱仪(双FID)采购项目,主要是指产品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质保期限:免费质保至少一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4.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4.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3.1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国产产品可不提供):
a.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
b.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天 (略) 锦绣东苑29幢4楼401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方式: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1)线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 (略) 邮箱“*@*26.com”并按要求交纳费用后,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现场: (略) 天 (略) 锦绣东苑29幢4楼401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微信或支付宝),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暨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 (略) 锦绣东苑29幢4楼401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对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资料填写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磋商文件。
2.本项目自行勘查现场。
3.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9月14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常 (略) 提出。
4.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9月19日下午17:00时止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采购编号)
银行账户名称: 常 (略)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中国 (略) 常州惠民支行
*供应商必须自 (略) 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常 (略) 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6.响应文件制作份数及要求
(1)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胶装成册,未提供完整的视为无效响应。
(2)正本和副本合并密封或独立密封,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 (略) 新 (略) 203号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 (略)
地址: (略) 天 (略) 锦绣东苑29幢4楼401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联系人:孔女士、倪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