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山北一路 * 号2号楼 * 室
挂牌日期: ***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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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 * 号2号楼 * 室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两淮 (略) |
(略) 在地区 | 市辖区 |
挂牌价格 | 90.92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7万元至北 (略) 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 (略) 分,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 (略) 了 (略) 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符 (略) (略) 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 (略) 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 (略) 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 (略) 责任。 3、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略) 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 (略) 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 (略) 为,转让方有权扣除 (略) 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 (略) 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按标的 (略) 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 (略) 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 (略) 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 (略) 公开转让;(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 (略) 指定账户;(3)同意在北 (略) 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 (略) 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 (略) 了 (略) (略) 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 (略) 对自身的 (略) 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5)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 (略) 涉及的交易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6)同意成功受让后,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房产交付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产交付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7)在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 (略) 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8)我方已知悉标的资产土地为划拨地,若成为受让方后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我方承担。(9)受让方需缴纳成交金额2.5%的交易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