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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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河口区军马场*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配套220k (略) 工程 | (略) 河口区、利津县陈庄镇 | 新华丰鲁(东营) (略) | 东营 (略) | 本项目为新建 自 500kV 海口站至中核 220kV 升压站的 220kV (略) ,路径长度 19.0km,包 括 220kV (略) (单侧挂线)1.0 km,220kV (略) 18.0 km。 | 1、污染影响控制措施 (1)扬尘控制措施 ①对施工场地干燥的作业面适当洒水,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量;土方作业采用湿式作 业,土方作业面安装喷淋装置或配置雾炮; ②限制运输车辆车速,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应加盖篷布,并严格禁止超载运 输,防止撒落而形成尘源。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将沙泥清除干净, (略) 扬尘的 产生;③开挖后及时回填,回填时不抛洒回填物,不能当天回填的及时覆盖。并在施工现场设置 扬尘防治管理公示牌,明确扬尘防治责任人及电话等。 (2)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施工时间、施工 噪声的控制。施工单位应落实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③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周围时降低车速,不鸣笛。 (3)废水控制措施 (略) 建设时将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充分停留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 洒水用; (略) 施工属移动式施工方式,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临时旱厕, 由附近村民清运沤肥,不外排。 (4)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 垃圾应集中堆放,送至垃圾中转站处置。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可回收再利用部分进行回 收处置,做好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资源浪费,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理。 2、生态影响控制措施 : (1)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大挖大填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土建施工场地 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 (2)合理组织施工,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塔基沟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设计的占地面 积等要求开挖,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尽量减小开挖范围,避免不必 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 (3)塔基建设时,对施工临时占地事前进行规划,减少植被破坏;对可以避让的农田进 行必要的避让,仅占用抬田之间的水沟,回填后再基础施工;为不砍或少砍林木,本工程全线 树木均按照高跨处理,以减少对林木的影响。 (4) (略) 尽量依托 (略) ,对于必须建设 (略) ,提前规划,尽量减少林 木砍伐、农田占压等情况的发生,对涉及农田的临时施工通过将施工期安排在农作物收获以后, 以减少对农作物的损坏或采取施工结束后等质等量复耕等措施,保证不降低农田的面积;施工 道路等临时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地貌,选择与原有类型相似的植被进行复植绿化、恢复植 被覆盖率;同时可采取敷设钢板等措施,尽量少扰动地表、少破坏植被。 (5)对临时堆土场采用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基础浇注时,根据基础地形情况,采 用滑槽、泵车等多种形式进行浇注,减 (略) ,减少植被破坏。 (6)工程完工后立即对塔基周围进行平整,在其上覆盖一层开挖之初分离出的熟土层, 根据现有绿化情况进行复植绿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生态影响。 (7)对于牵张场,应提前规划,做到文明施工,对场地进行保护,做到工完、料尽、场 地清。若牵张场占用的土地为耕地时,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复耕。 (8)施工过程中,采用绕牵法、张力放线等技术,实现导引绳、牵引绳、导线的不落地 展放,并采用组合跨越架、承力索等跨越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对植被的破坏,防止水土流 失。 (9)跨越河道时,施工营地远离水体,不在河道内设立塔基且采用无人机/直升机放线方 式。 (10)在落实上述措施的同时,施工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 工,减少施工期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提高其对动植物尤其是珍稀保护级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严禁采摘、破坏、捕杀。 ②妥善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垃圾,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以免污染环境。 ③避免在鸟类迁徙的高峰期进行施工作业,并尽可能缩短日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以 减少对鸟类栖息、觅食等的影响。 ④恢复周围植被时,一旦具备绿化条件,应立即采取植树、种植灌草等绿化措施,尽量减 少土地裸露时间。 ⑥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撤离时,要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施工工区及施工现场不得遗留 废弃施工材料,少量施工材料经收集后纳入当地建筑垃圾收集系统。 3、对生态保护红线、省级森林公园影响控制措施 重点通过以下几个措施控制对生态的影响,详见“生态专题评价”中“4 生态环境影响预 测与评价”。 ①跨越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架空穿越,无临时及永久占地; ②跨越森林公园时,不在森林公园范围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等,采用人工抱杆分片 立组方式立塔,不动用大型机械;牵张场在森林公园外,采用无人机为主、人工配合放牵引 绳,牵引绳逐级增大牵引导线方式放线。 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强化施工期在省级森林公园段及 生态保护红线段环境监理,减缓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生态环 境保护 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 (略) 径的选择时,充分考虑了当地规划和环境要求, (略) 尽量避开居民密 集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电磁影响。 (2)根据《110kV~750kV 架 (略) 设计规范》(*)中相关要求,设置220kV 导线至被跨越物的最小垂直距离。 2、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通过对导线电气特性、机械特性等方面分析,并对各种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进行 详细的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 (略) 噪声水平。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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