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选址公示
(略) 职业教育中心向我局提出申请,要 (略)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现将项目预审规划选址进行批前公示。
一、选址情况
(略)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城区东部马家庄村北部。主要建设内容为该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00 ㎡(合208.32亩),规划建筑面积95250.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430.00 ㎡,地下建筑面积 9820.00 ㎡。地上主要建设教学实训用房40860.00㎡,教学及行政管理用房 15320.00㎡,生活及辅助用房19500.00㎡,其他附属用房9750.00㎡。地下建筑面积9820.00㎡,主要为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及地下设备用房。同时修建大门、围墙、升旗台等配套设施以及校区内道路硬化及广场铺装,绿化,体育活动场地;并完善校区内给水、排水、消防、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确保项目安全、可靠运行。项目总投资38916.45万元。
项目用地总规模13.888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5464公顷,农用地9.0602公顷(耕地5.4774,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利用地0.2814公顷。
二、公示时间
自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4日止(7个工作日)
三、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选址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多人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372-*
邮编:*
地址:长春大道东段路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