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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博华商贸有限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XJMY-(2023)-CG04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 (略) 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5.*万元,招标人为新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综合楼一座1030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
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 (略) 综合楼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 (略) 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号文
4市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1日 10时00分到2023年06 月07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 (略) 南大街18号新伟大厦13楼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6时30分
递交方式: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6时30分
开标地点: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
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4近一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近
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和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和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
拒绝投标,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
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
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
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和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 (略)
地 址:新和县
联 系 人:陈紫燕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地 址: (略) 南大街18号新伟大厦13楼
联 系 人: 冯川南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