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场监 (略) 要求,现 (略) (略) 王俊哲小吃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 (略) 置情况及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5日, (略) (略) 王俊哲小吃店采购的鸡蛋进行监督抽检。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 (略) 检验,出具了编号(No:JKS*)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 (略) 罚情况
2024年11月1日,本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18日购入5kg的鸡蛋,该批次的鸡蛋除抽检使用3kg外,一部分制作菜肴销售,一部分当事人自己食用。当事人能提供上述鸡蛋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销售票据等资料。
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原料未索取供货上家营业执照和销售票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参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 (略) 罚如下: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
本局于2024年12月 (略) (略) 王俊哲小吃店送达了《 (略) 罚决定书》( (略) 监处罚〔2024〕834号)。
绍兴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