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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001-01
二、合同名称:朝阳市龙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龙城区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略) 龙城区规划局)
地 址: (略) 龙 (略) 五段99E33号厂房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辽宁合建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2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朝阳市龙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协助开展申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尽职调查,资源整合和项目梳理,相关成果符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环办科财〔2022〕6号)、《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环办科财〔2023〕22号)等相关规定。(1)《实施方案》编制符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2)《实施方案》所列项目边界清晰,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密切关联、充分融合,避免无关项目捆绑,组合实施的单体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3)不涉及运营期间政府付费,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加强重大项目谋划,优化项目建设内容,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况下实现项目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4)EOD项目中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符合入库范围要求,且要有明确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5)EOD项目中产业开发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空间管控等各项要求,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项目规范实施,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
合同金额: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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