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标段补遗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略) 文件作出以下变更:1.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 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 分。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两者互相矛盾。2.现变更为: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 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0.5 分,每低 1%扣 0.5 分。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