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地恢复治理项目 (略)
* 、本招标项目经 (略) (略) 以申发改基建( * ) * 号批准建设,招 (略) (略) 门备案,备案号为 *** , (略) 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
(略) 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地恢复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区 (略) |
实施时间 |
* 日历天 |
工程规模 |
垃圾转运 * 0立方米,以及种草恢复、人工清理、导流渠、1号、2号沉沙池等工程。 |
资金来源 |
国家投资 |
其 他 |
/ |
* 、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1)招标内容:垃圾转运 * 0立方米,以及种草恢复、人工清理、导流渠、1号、2号沉沙池等工程。
(2)范围:施工图纸和工 (略) 内容
(3)工程发包价: *** . *
(4)投标保证金要求:5万元
* 、资质资格要求。(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1.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 *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需具备相关专业 * 级(含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按藏建市管函【 * 】 * 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 * 】 * (略) 备案;
3.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略) 贿档案查询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用资质后审方式。
* 、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略) (略) www.xzzb *** (略) 文件、施工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略) 人确定的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略) 区建设工程 (略) 。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发布公告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略) 》、《那曲市建 (略) 公示栏》上发布。
* 、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 (略)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在有关公正、 (略) 门以及 (略) 监督下,在 (略) 区建设工程 (略) (略) 随机抽取活动, (略) 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 、CA锁制作投标文件的要求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 (略) 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十、其他说明事项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略) 开标,其身份不 * 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 (略) 随机抽取活动。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 (略) 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根据《 (略) 自 (略) 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 (略) 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3. (略) 《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
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 (略) 区建设 (略) 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 (略) 环保协议报住建、 (略) 门备案。
5.招标文件每套价格人民币 * 元, (略)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6.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市)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略) 开标,如有身份不 * 致或非本单位注册建造市的情况,其投标 (略) 理。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超越 (略)
地 址: (略) 区 (略) 地 址: (略) 市金珠西路 * 号盛域 (略) 小区9栋7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格桑尼玛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略) : / (略) : /
账 号: / 账 号: /
* 年 7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