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施工]2024年治多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多彩乡聂恰村)文化健身广场项目标段一[已发公告]
2024年治多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多彩乡聂恰村)文化健身广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24年治多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多彩乡聂恰村)文化健身广场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治多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多彩乡聂恰村)文化健身广场项目已由治多县人民政府以治政〔2024〕10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元,县配套资金*元,村民筹劳0.*元。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治多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多彩乡聂洽村
(2)招标内容:新建文化健身广场2898.8平方米(花岗岩铺装2188.56平方米)、塑胶篮球场670.64平方米、膜结构凉亭、长 (略) 灯等广场附属设施部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电子 (略) (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 (略) 》(http://**.cn/)办事指南栏的《青 (略) 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本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 (略) 》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6月19日 00:00时至2024年06月25日 24:00时止,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 (略) 》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一(地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申请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 (略) 》。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解密等事项。投标申请人应查阅青海省电 (略) 《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 (略) 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省 (略)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7 、发布公告地媒介
■ 《中国 (略) 》:http://**
■ 《青海省电 (略) 》:http://**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治多县财政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治多县财政局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治多县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圣泽 (略) |
地 址:治多县 | 地 址: (略) 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15楼 |
邮 编: | 邮 编: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严女士 |
电 话:0976-* | 电 话:0971-*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6月18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