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2.获取方式:打开【 (略) (陕西省· (略) )】网站,使用CA证书登录 (略) ( (略) ) (略) (略) (略) 〖首页〉 (略) 〉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 (略) 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4.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略) (略) 〖首页·〉 (略) ·〉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
5.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略) 〖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开标时还应密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便在线上交易系统出现故障、电子化开评标无法进行时,适时启动纸质评标,以应急解决项目的及时交易问题,未能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版文件,导致无法正常评标,后果自负。)
6.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仅在《陕西省 (略) 》和《 (略) (陕西省· (略) )》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金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店子街4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略) 未央 (略) *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21层*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917-*
陕西 (略)
2024年08月0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