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略)
关于大新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企业的遴选公告
广西 (略) 是大新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大新县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根据发展需要,决定公开遴选分散式风电项目合作开发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大新县分散式风电项目合作开发企业遴选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大新县位于云贵高原南缘、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 (略) 江州区,东北邻隆安县,北面与天等县接壤, (略) 相接,西南靠龙州县,西面与越南民主共和国毗连。辖区东西横距90千米,南北纵距75千米,总面积2747平方千米。辖区共有14个乡镇和1个华侨经济管理区。
大新县境内地形大体上略呈菱形,地势东北、西北高,逐渐向南倾斜,中部稍低凹成槽形的石山盆地。东面的小明山山脉,从东向西和西南倾斜,绵延至福隆、昌明、龙门、榄圩4个乡边缘,面积达337平方千米,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23%,山峰海拔500米至973米,最高为小明山主峰,海拔973米。北面属大明山山脉,由东向西蜿蜒在桃城、全茗、那岭3个乡镇边缘,卧伏在县北面若一幅屏障,面积 61平方千米,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1%,最高点为北面的全茗镇上湖村皇祖烟山脉,海拔607米。西面及西北面的山体连绵在下雷、硕龙两镇境内,峰峦重叠,从北至南,整轴山脉面积97平方千米,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3.52%,最高点为四城岭主峰,海拔1073米。中部、东北部、西南部为石灰石山构成的山峰林谷,面积2170平方千米,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8.77%。大新县地处南亚热带南沿,热量资源丰富,光照充足,气温较高,夏长冬短,雨量充沛,干湿季分明,具有明显的南亚热带风气候特点。历年(1981—2019年)平均降雨量 1332.5 毫米,雨量分配不均,春干、秋旱、夏涝、冬少雨,建站以来降雨量最多年份达 1971 毫米(1959 年),最少年份为 839毫米(2000 年);历年平均气温为 21.7℃,全年最热月份为7 月,平均气温为 27.7℃,最冷月份为1月,平均气温为13.3℃,1957年建站以来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9.8℃(1958年5月10日),历年极端最低气温为-2.2℃(1963年1月15日);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516.3 小时,8月最多为192.1小时,2月最少仅为53.8时;历年平均雷暴日数为66.6天,4—9月为雷暴最多月份;历年平均相对湿度78%,最小相对湿度12%;无霜期长,历年平均无霜期 361.6天;历年平均蒸发量 1434.6 毫米。
大新县整县分散式风电规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总装机容量不限,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实际装机容量会受生态红线、国家森林公园等用地用林政策影响,发生一定变化,具体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现把整县分为三个标段,进行投资开发企业遴选,选择有投资实力、有志于助力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的企业。
二、参选条件
(一)资质要求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两家。
2.申报企业2021—2023年期间因为重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问题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被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不得参与;
3.申报企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信誉要求
1.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2.企业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禁入期、银行失信等情况。
(三)参选保证金
1.参选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大写:*佰万元整)。
2.参选保证金含义:遴选人为成功促成本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防范风险的需求,确定由参选人在报名前交纳给遴选人以体现自身经济实力的资金。
3.保证金退还:未中选的企业,保证金(无息)在公布中选企业之日起30个工 (略) 退还至参选企业账户;中选企业接到中选通知后保证金即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如中选企业放弃签订合作协议或放弃投资行为,视为中选企业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保证金交款方式:参选人应在 2024年 8 月 18 日18:00时前,将参选保证金由参选企业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广西 (略)
账号:*81
开户行:中国 (略) 大新城南支行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三、合作开发主要合同条款
(一)遴选人将整县分散式风电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与3家中选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中选企业必须在大新县注册成立一家独立法人、专注于新 (略) (以下简称“新公司”),负责包括资金筹集、项目审批建设在内的项目全部工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合作期限:25年;
(二)中选企业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必须把所取得的标段的风力资源项目按自 (略) 要求进行申报,4年内全部 (略) 发电。如果在4年后还有未进行开发建设的资源,合作条件重新谈判,如协商不成,遴选人有权重新择优确定新的投资开发企业;
(三)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自 (略) 要求规定执行。
四、遴选报名及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24年 8 月 8 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8 月 18 日止,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二)报名地点
广西 (略) 办公室(地址:广西大新县桃 (略) 178号)
(三)遴选文件要求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
-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 如以联合体参选,需分别提供两家企业的相关资料及联合体协议;
- 参选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 投资合作意向书(投资意向书主要体现投资规模、范围,合作模式及利益分配方案);
(略) 公章(原件备查),报名材料合格方可参与遴选。
五、参选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
申报企业应在规定递交截止时间前,严格按照遴选材料清单编制纸质版和电子版参选材料(拷贝至移动硬盘)。其中,纸质版参选材料一式*份,电子版参选材料拷贝至移动硬盘*份,一同打包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达规定地点;电子版与纸质版参选材料需保持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开选时间
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 月23日(周五)18时00分;开选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周六)18时00分前。
(三)递交参选文件地点及联系人
广西 (略) 办公室(地址:广西大新县桃 (略) 178号);联系人:农丹娜;联系电话:*;座机:0771-*。
六、相关事宜
(一)中选通知书的发放及履约保证金
1.中选通知书的发放:
在遴选人确定中选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选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①履约保证金金额:中选后,中选企业必须按照遴选竞争方案中的承诺交纳履约保证金。之前交纳的参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②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二)遴选人信息
名称:广西 (略)
地址:广西大新县桃 (略) 178号
联系人:农丹娜联系电话:0771-*;*
广西 (略)
2024年8月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