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单位名称:三明 (略)
二、比选项目名称:项目推广宣传片视频拍摄
三、询价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2日
四、服务要求
1. 项目推广宣传片视频拍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2. 比选要求:详见附件一;
3. 比选及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报价方案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人能力,保证履约能力;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比选申请人自本比选项目发布比选公告之日的前两年内(含本比选项目发布比选公告之日)具备至少五项房地产行业中相关推广宣传片视频拍摄类似业绩。
六、报名申请材料及报价函提交时间和地点
1.报名材料提交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征信证明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报价单需独立密封包装,报价函及报价材料由申请单位现场提交,非法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2.资格查验:由接收人(查验人:乐女士收,联系电话*)现场审核报价审请人的报价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比选单位有权拒收报价申请人报价函。
3.截止时间:报价人应将上述材料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5:00前邮寄或者送达至我司,地址: (略) (略) 徐碧 (略) 109号(城发大厦)13楼1305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附件:下载文件
三明 (略)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