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静宁至 (略) 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土建工程
(略)
交易编码:A03- *** J- *** -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5静宁至 (略) 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工程已经省发改委甘发改交运[ * 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略) 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公路[ * 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出资人)为 (略) 省公路航 (略)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省内补助、 (略) 贷款,招标人(发包人)为 (略) (略) 有限公司, (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于投标。
2. (略) 范围
(1)项目总体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 (略) 八里镇,以枢纽互通与青兰(G22)高速相接, (略) 市用地规划区边缘通过,之后沿葫芦河两岸来回布线, (略) 川乡、威戎镇,在威戎镇西侧葫芦河河滩设置威戎互通立交,经寨子后路线进入葫芦河沟谷布线,经裴家塬、曹湾村,设置隧道越张牛家山梁至石峡村,布设南湖互通立交,之后跨过庄浪河,进入 (略) 沟至油夫川,途经张家坪、孙家河村、魏家川口、河湾村李家湾,设置隧道至胡家河湾,经长尾沟,于大平湾至水洛 (略) 岸,跨越水洛河 (略) 西侧的孔家沟附近,设置十字型枢纽互通与拟建平天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66.59km。本项目主线采用全立交、全封闭、控制出入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
本次招标范围为S25静宁至 (略) 高速公路静宁至庄浪段土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路基、桥梁及隧道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详见下表。
不含路面工程、机电工程、公路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养护、房建、服务设施)及景观绿化工程。
(2)标段划分情况
施工合同段
桩 号
里程(km)
主要工程规模
JZSG
K00+000- K66+620
主线66.59,
连接线4.573(二级公路)
路基土石方 * 万m3,路基防护及排水20.4509万m3,互通式立交4座、桥梁13929.8m/35座、隧道8834.5m/4座(双洞),含长短链30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略) (略) 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略) 人的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表中的业绩要求时间为 *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列明的项目交工时间为准,未列入平台的业绩不予认可):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JZSG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近五年成功地完成过:5个以上(含5个)类似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合同,累计公里数达到70km以上、特大桥2座以上(含2座)、隧道工程4座以上(含4座)高速公路施工(不含改扩建工程和维修加固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与业绩要求相关的关键数据,比如公路等级、交工时间、桥梁结构类型、长度、主跨跨径、隧道左右洞长度等必须能在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关键数据不明确的请尽快补充完善,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10亿元以上(含10亿),承诺的信贷证明不小于5000万人民币;在过去三年中(2014年-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2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2016年年末净资产不小于20亿元。
各投标人在递交 (略) 需同时递交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待招标结束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返还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务必将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整理装订成册后装入可重复使用的文件盒中,文件盒上需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单位名称(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以便招标人返还。有关返还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相关事宜的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甘 (略)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所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如果出现以上情况, (略) 理。
3.4 本次招标应用《 (略) 省2016年度 (略) 信用评价结果》,《在 (略) 省2016年度 (略)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C和D的施工企业及在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 (略) 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次投标。
3.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只
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即可。具体针对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其备选项目经理、 (略)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显示单 (略) 贿犯罪记录的施工企业,谢绝参与本次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查询时间(有效期)为近三年,即2014年9月-2017年9月。
3.6参加全省重大 (略) 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 (略) 省公 (略) 网站下载。
3.7 (略) 门列 (略) 人名单或存 (略) 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 (略) 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 (略) 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 (略) , (略) 人解释)。
3.8公共资源交 (略) 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
(一)联合惩戒对象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
(1)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2)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3)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
(4)海关失信企业;
(5)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6)涉金融严重失信人。
(二)联合惩戒措施
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 (略) 投标;
(2)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双信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 (略) 上下载,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 日0:00点至 * 日0: (略) 文件。 (略) 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 24小时,n≧ (略) 文件的天数)。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 (略) 站服
(略) 文件发布或在甘 (略) 以补遗书形式发布, (略) 关注。
5.2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 (略) 省公 (略) 或 (略) 公路
(略) (请投标人随时、同时 (略) 站),招 (略) 通知。 (略) (略) 上在线开标服务,网络服务费用800元,费用在递交 (略) 交纳, (略) 领取,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7 年 10月30日上午 8:30 时至 10:00 时 ( (略) 时间,下同),地点为: (略) 省公 (略) 六楼第一开标厅( (略) 省 (略) 市雁兴路68号),递交文件时需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印制有能够扫描二维码的副本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略) 文件要求装订整理的财务审计报表原件( (略) 文件要求装订整理的财务审计报表原件)(缺少以上证件或者材料之一者,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2请投标人在甘 (略) 抽取号码,递交文件时按照 (略) 递交,请抽到号码的投标人根据号码顺序酌情安排递交时间,叫到号码未到 (略) 有号码叫号结束后重新按顺序递交,以 (略) 者一律不予接受。由于本次递交文件顺序与评标办法相关联( (略) 文件),故请投标人及时抽取号码。
6.3请投标人登 * http:/ *** 进入抽号系统(抽号系统10月27日下午15:00时开放)。
登 * 系统的用户名 (略) 本次投标 (略) 下发的投标登记号,联系电话为投标人本次登 * 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以上信息投标人 (略) (略) 查询。每个投标登记号只能抽取一次序号。序号抽取后请打印留存,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出示序号。没有出示序号的投标人须等待持序号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结束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抽号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 *** 蒲、 *** 董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凡是拟参与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 (略) 省公 (略) 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 (略) 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 (略) 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甘 (略) 关区皋兰路4号宏宇大厦5楼
邮 编: *** 联 系 人:魏先生 梁女士
电 话: *** ( (略)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63.com 网址: http:/ ***
(略) 联系电话: *** ***
二○一七 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