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0N#/2024-# |
分 类: | 自然生态保护;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略)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标 题: | 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索引号: | #MB0N#/2024-# | 分 类: | 自然生态保护;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略)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标 题: | 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3 (略) 拟对伊通满族自治县二道镇新林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听证权利已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4-#(审批办)通讯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伊通大街2635号 邮编:#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二道镇新林水库清淤工程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二道镇石场村 | 伊通满族自治县石门 (略) 管理中心 | 吉林省晨达 (略) | 本工程总清淤量为#m3;自然脱水后的清淤砂料运至淤泥堆场放置,由二道镇政府拍卖用作建筑材料。 | 主要影响:施工期: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自然脱水尾和船舶含油废水。2)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淤泥堆场扬尘及产生的恶臭气体等。3)本项目噪声来源于主要为自于各种施工设备等。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含砂淤泥等。采取措施:生活污水排入自建的移动防渗旱厕,清掏用作农肥;自然脱水尾水经 (略) 理后 (略) ;船舶含油废水集中收集委托有资 (略) 理。 2)运输车辆及淤泥堆场须采用苫布遮盖,并对清淤范围及堆场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在施工场界设置隔声抑尘围挡等措施。4)施工人员生活 (略) 政环卫部 (略) 理;含砂淤泥运至堆场临时堆存,由二道镇政府拍卖用作建筑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