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06
项目名称:贵州 (略) 那罗寨煤矿选煤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 (略) 那罗寨煤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施工期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尽量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场区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应在施工期同步进行。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在施工作业面,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开挖区域要加强地面清扫,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防止运输二次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施工期运输车辆进出场应冲洗车身、车轮,并设置冲洗废水收集池,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扬尘排放应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022),同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水环境施工人员应依托矿井生活福利设施在矿井生活区内集中食宿,生活污水经矿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废水修建隔油沉淀池(5m3×2)进行隔油沉淀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作施工用水和场地防尘用水。施工期间应加强沙沟小溪保护,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不得排入沙沟小溪,应沿河堤设置围栏,防止建设垃圾、废土石排入河道。3.声环境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噪声,特别是夜间施工,应保证周围居民正常休息。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机械设备由于松动部件的振动等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级;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墙拦挡,对居民点有噪声影响的方位施工时应使用移动声屏障。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昼间进行,运输车辆途经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并由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超过限值必须调整施工强度。受噪声影响的居民点方向应设置声屏障,夜间不允许施工及午休不允许进行高噪声作业。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废土石方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项目开挖废土石方全部用于现状场地地势低洼处回填,废土石方回填利用,可基本做到挖填平衡。建筑垃圾经分类回收后,不能利用的部分运往政府指定堆场堆存。施工期施工机械现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装修工程产生的废油漆、涂料均为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那罗寨煤矿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执行《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5.生态影响选煤厂用地为那罗寨煤矿工业场地用地,不新征用地,施工范围控制在原有工业场地内施工,防止施工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中不得将临时堆放的土石方任意弃置,以免遇强降雨引起严重水土流失。(二)营运期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主要水污染源为选煤废水和工业场地生活污废水。选煤废水主要是选煤工艺产生的废水—煤泥水。原煤洗选过程中将产生含有大量煤尘和泥沙的煤泥水,煤泥水采用浓缩机絮凝沉淀、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设计有比较完善的煤泥水回收系统,煤泥水均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车间跑、冒、滴、漏及地面冲洗水等生产废水由栈桥的自然坡度及排水沟分别集中收集至车间一层沉淀池(10m3),再经集水坑排水泵排入主厂房的煤泥水处理系统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事故状态下,选煤系统中内存煤泥水将排入事故浓缩机(1000m3/h),待生产恢复正常状态后,事矿煤泥水经浓缩机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保证事故状态下煤泥水不外排。场地初期雨水经收集池(容积85m3)沉淀处理后,泵入煤泥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收集后采用隔油沉淀池(20m3)进行隔油沉淀处理,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排矸场在雨季时将产生矸石淋溶水,为防止矸石淋溶水对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那罗寨煤矿排矸场已修建挡矸坝,挡矸坝下游设置淋溶水收集沉淀池,矸石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排矸场防尘洒水,不外排。选煤厂劳动定员为在藉人数98人,出勤人数73人,生活污水利用矿井一、二采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m3/d,富裕处理量20m3/d,可满足本项目处理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并全部回用于洗煤补充水,不外排。沙沟小溪沿场地东边界而过,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沙沟小溪河道保护。禁止损毁堤防、护岸、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设置阻水障碍物。禁止排放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物件、容器。2.大气环境运营期废气有原煤筛分、破碎粉尘、原煤堆场扬尘、产品装卸扬尘、运输扬尘等。选煤厂利用那罗寨煤矿一、二采区储煤场、三采区储煤场作原煤堆场,储煤场应采取全封闭措施,并洒水抑尘。原煤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高度为15m的排气筒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标准。产品仓封闭,产品仓装车点设置洒水降尘装置,选煤厂从原煤进入加工、洗选、产品煤贮存等环节均采取皮带运输机输送,皮带运输机廊道、转载点封闭,设置洒水降尘装置。汽车运输采取控制装载量,严禁超载,封闭运输,避免货物泄漏、遗撒,径经村寨居民点控制车速等清洁运输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通过以上措施,确保煤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3.声环境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厂房实墙隔声,产噪设备采用安装减震机座,溜槽作阻尼处理,机头设隔声罩,溜槽作阻尼处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西厂界采取隔声围墙、种植降噪声绿化带措施,矿井按设计及环评要求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炉房冲村寨居民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运输车辆通过公路两旁村寨和学校时,应严禁鸣笛,加强运输道路维护,保护路面平整。4.固体废物选煤厂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干选矸石、洗选矸石、煤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等。干选矸石和洗选矸石综合利用于生产水泥、砖等建材制品(项目已与六盘水祥煜 (略) 签订矸石购销合作协议),未能及时利用部分利用那罗寨煤矿一、二采区排矸场作周转场堆存。选煤厂煤泥产生量为25.18t/a,经煤泥棚晾干脱水处理作混煤销售,或单独外售。布袋降尘器收集的粉尘,可混入煤泥外售。废水收集处理池在废水沉淀处理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泥渣,沉淀池泥渣可混入煤泥外售。金属杂物集中收集后送废旧物质利用单位处置。选煤厂生活垃圾按《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分类收集后,定时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在选煤厂机修车间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建筑面积10m2),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5.地下水、土壤环境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外排,对区域地下水、土壤影响主要是煤泥水、洗煤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废机油等下渗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影响,选煤厂加强洗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煤泥水、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污废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及储存池应按防泄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设备、管道必须采取有效密封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加大地下水污染负荷。工业场地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油脂库、机修车间(含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生活污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隔油池、化粪池、暗沟、暗渠等为一般防渗区,其它为简单防渗区。
"XMGK":"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略) 钟山区那罗寨煤矿配套选煤厂,建设 (略) (略) 钟山区汪家寨镇纳福社区(那罗寨煤矿一、二采区工业广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104度50分10.680秒,26度44分59.320秒,建设单位为贵州 (略) 那罗寨煤矿。项目用地面积约9473.6m2,为矿井型选煤厂。设计原煤入选能力180万t/a,其中智能干选生产能力180万t/a,分选出9.03万t矸石,50.97万t直销原煤,其余120万t进入洗选系统,采用“智能干选+重介分选+粗煤泥TBS分选+细煤泥浮选分选+尾煤压滤机脱水”工艺,洗选主要产品为精煤28.35万t/a、中煤13.65万t/a、煤泥25.18万t/a、煤矸石52.82万t/a。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3年11月27日将贵州 (略) 那罗寨煤矿选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 (略)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煤 (略)
项目名称:贵州 (略) 那罗寨煤矿选煤厂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