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消除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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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崇义镇 (略) 2组108、110、139号 | (略) 黄河塑制品厂 | 四川巴斯德 (略) | 在现有厂房新增塑料袋生产线,车间新增7台吹膜一体机、6台全自动制袋机、4台搅拌机、1台回料机,年产100吨塑料包装袋,原项目塑料包装绳减产至50t(全厂总产能150t不变)。 | 1.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2.项目产生的各类 (略) 理后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须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4.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委托环 (略) 置;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 (略) 置;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收造粒,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委托有 (略) 置单 (略) 置,即产即清;废油墨桶由有资质的厂 (略) 置,即产即清。项目应加强对危废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做好各项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 公示期间无意见 |
联系地址: (略) 政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邮编:*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