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乐县自然资源局南乐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05-38
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执行10%的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 (略) 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水利厅、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气象局、 (略) 林业局印发《 (略)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2>42号),根据《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报批稿)、《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1-2021)和《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2-2021)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全面完成全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限:9个月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5、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
3、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2),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事项:
本次采购活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 (略) 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 (略) 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371-*。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按照《 (略) 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无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6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4、本次交易项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十、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6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乐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南乐县城关镇昌州西路70号
联系人:韩敬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9号
联系人:陈忠豪
联系方式:*
发布人:中科 (略)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f08c-41f3-8d06-68a81d60eeb5&projectType=ZFCG&huanjie=NOTICE¬iceType=NO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