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拟实施“杭埠河治理工程( (略) 实施部分)补充设计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杭埠河治理工程( (略) 实施部分)补充设计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金安区、舒城县。
项目概况:一、龙河口水库大坝~南港河口段:本次治理范围为转水湾大桥以下~马家河口桥(原206国道桥),长度约13.3km及右岸马家河口大桥~南港河口段堤顶防汛道路改建7.7km。二、丰乐河干流上段思古潭河段:范围为孙岗镇~双河镇段,河道治理长度约20km。主要内容为护坡护岸、拦水堰及黄堰闸拆除重建。三、芦柴堰河:新建马庄闸1座,同时对闸以下至河口段左岸堤顶泥结石路面进行改建,长度约2.1km。四、其他:重建2座排涝闸,重建1座灌溉站出水涵,同时对白马宕大桥下游右岸1km堤顶防汛道路维修加固;完善杭埠河舒城水文站部分基础设施。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0564-*
联系地址: (略) 皖西大道1513号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