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600万千瓦时新能源动力系统生产车间空调系统项目
【信息时间:2024-08-29 阅读次数: 】
原项目名称:安徽和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600万千瓦时新能源动力系统生产车间空调系统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EEAZ*
原公告日期:2024-08-15
安徽和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600万千瓦时新能源动力系统生产车间空调系统项目答疑3
各投标人:
现对《安徽和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600万千瓦时新能源动力系统生产车间空调系统项目》(招标编号:2024AEEAZ*),作如下答疑及澄清:
疑问:(1)本工程为舒适性中央空调,冷却系统介质水可满足使用要求,请问冷却塔要求*二醇溶液是何意义?
回复:合肥冬季室外温度低于0℃以下,冷却系统介质采用25%*二醇溶液,冬季防冻,防止冷却塔管道损坏。招标文件已对冷却系统介质作出要求。
(2)请问能否将闭式冷却塔改为开式冷却塔?
回复:招标文件要求冷却塔的塔型为逆流型方形闭式冷却塔,闭式冷却塔漂水率和蒸发量远远低于开式冷,节能效果高,且维护方便、受外界影响因素小。同时招标文件已要求冷却水介质为25%*二醇溶液,冬季防冻,开式冷却塔无法满足。冷却塔形式不可变更。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2(2)中要求“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暖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中要求“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因资格项已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故建议将评标办法2.2.2(2)中的条款修改成“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暖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以鼓励更多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回复:因本项目技术复杂,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较强专业能力,且该项设置符合《 (略) 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规定,故不予修改。
3、招标文件第五章-6.1.2空气处理机组外壳应采用304不锈钢材料制作。一线空调品牌厂家多采用彩钢板,请问本项目空气处理机组外壳是否也可采用彩钢材质?
回复:空气处理机组安装于生产车间内部,空气质量差,需要长期运行。304不锈钢材料相比彩钢板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性高、便于清理。招标文件第五章-6.1.2空气处理机组外壳应采用304不锈钢材料制作,不做变更。
4、空调主机及冷却水塔质量较高,安装在楼顶有承重不足及压坏防水导致屋面漏水等风险。可否将主机及冷却水塔安装在一楼室外?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冷却塔布置于屋顶, (略) 屋面承重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本项目实施现场,核对设备安装现场的土建尺寸等可能影响后期安装的全部因素,确保所投设备满足现场实际安装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布置图纸截图,便于评委评审。
5、招标文件中的空气处理器风机推荐品牌为新风、英德利、马尔,我司同格力、美的、海尔、特灵、开利约克等主流国产及合资品牌沟通,上述主流空调品牌均表示招标要求的上述品牌为小众品牌且均没有合作过,经工厂采购同上述风机品牌联系后均不给报价,并表明本项目品牌已被控,主流空调品牌风机 (略) 场占有率较高的亿利达、科禄格等知名风机品牌,为避免本项目流标,鼓励更多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更为了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建议将空气处理器风机推荐品牌调整为:新风、英德利、马尔亿利达、科禄格。
回复: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6、根据答疑,若制冷主机放置于二层屋面,请问招标答疑2回复的屋面梁加固方案及加固费用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设备屋面承重土建基础由招标人负责。
本通知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处,以本修改通知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安徽 (略)
地 址: (略) 肥西县经济开 (略) 40号
联 系 人:石皓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略) 1779号国贸大厦1404室
联 系 人:窦驰、潘浩
电 话:0551-*
2024年8月29日
0天0小时1分3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8-29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8-290天0小时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