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财政局关 (略) 巢湖流域主要农作物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农〔2024〕13号)和肥东县有关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广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在本县有供肥服务能力的配方肥等新型肥料供应企业,经评审合格的企业将参与区域内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广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请符合遴选条件的肥料生产企业自愿申报。
一、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一)配方肥
1.有独立法人资格、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社会信誉度高的肥料生产企业。
2.守法经营,诚实信用,具备电子开票系统,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条件。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营销网络较为健全,农化服务能力强,具备配送能力,能将配方肥运送到指定地点。由代理经销商经营的,可使用代理经销商的网络营销。
4.能生产、销售符合肥东县农业农村局推荐配方要求的肥料产品。
(二)微生物菌剂
1.有独立法人资格、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社会信誉度高的肥料生产企业。
2.守法经营,诚实信用,具备电子开票系统,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条件。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营销网络较为健全,农化服务能力强,具备配送能力,由代理经销商经营的,可使用代理经销商的营销网络。
4.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GB/T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
二、申报企业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具备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和年生产能力证明;
5.提供近半年内的配方肥或微生物菌剂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肥东县2024-2025年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广应用肥料生产企业申请表(附件1);
7.肥东县2024-2025年巢湖流域肥料生产企业经销商备案表(附件2)。
8.微生物菌剂申报企业需另外提供产品样品及零售备案价。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企业于2024年3月11日15:00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齐缝章密封,现场递交或邮寄至肥东县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土肥站(肥东县店埠镇龙泉东路191号),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肥东县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织评审组对申报资料集中统一评审。
2.企业义务。经评审合格的企业要积极参与肥东县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广应用及技术服务等工作,企业备案的经销商应加大配方肥等新型肥料宣传力度,制作悬挂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广宣传条幅,共同促进配方肥等新型肥料落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建军,电话:0551-* *
附件:
1.肥东县2024-2025年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广应用肥料生产企业申请表
2.肥东县2024-2025年配方肥等新型肥料生产企业巢湖流域经销商备案表
肥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