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大楠镇禾加村等5个村、大楠镇建农村等5个村两个土地整理项目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已由 (略) (略) 以 乐市国土资发〔 *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沐川 (略) ,建设资金来自县属国有企业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招标人为沐川 (略) 。 (略) 条件, (略) 。
1.2 本招标项 (略) 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略)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市国土资发〔 *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 (略) 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略) 。
2. (略) 范围 2.1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大楠镇境内; 2.2 工程规模:大楠镇禾加村、 * 河村、新场村、 (略) 村、义和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 * . * 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 . * 亩;大楠镇建农村、高山村、石堰村、李子村、水口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 * .7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 . * 亩; 2.3计划工期: *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 (略) (略) 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 (略) (略) 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 * 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 * 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 * 年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 * : * ( (略) 时间,下同) 至 *** * : * : * ,在《 (略) 》通过 * 川省国家投 (略) 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 )。
4.2 (略) 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 * : * ,地点为 (略) 龙游路西段 * 号3楼( (略) 路与 (略) ) (略) 市公共资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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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沐川 (略)
地址: (略) 沐溪镇街道
邮编: ***
联系人: 谢先生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略) :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兴盛西路2号2栋8层1号
邮编: ***
联系人: 罗女士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略)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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