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北辰区卫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 (略) 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北辰发改投资[2023]78 号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新增中央投资及区级财政匹配资金。招 (略) 北辰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宇通可信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修复卫河堤防并新建堤顶路,河道长度8.2km,新建堤顶路总长11.8km,设计流量为30立方米/秒。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辰区卫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标段名称:北辰区卫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编号:BCWHKC-2023-01。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以及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物探。
(2)设计标段名称:北辰区卫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编号:BCWHSJ-2023-02。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级以上(含*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级以上(含*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级以上(含)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级以上(含*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以上(含*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级以上(含*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宇通可信 (略)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北辰开发区支行 ;
银行账号:0204 0101 0400 1370 6。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j-yutongkexin.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北辰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北辰区京津公路引河桥东一千五百米
联系人: 王振望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宇通可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联 系 人: 帖璐
电 话: 022-*
邮 箱: *@*j-yutongkexin.comm
发 布 日 期:2023年12月01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北辰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王振望
电话: 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北辰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陈晨
电话: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