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道路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3-04-20 19: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 (略) 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经《 (略) 铁路大建设指挥部第三十二次指挥长例会纪要》批准开展,项目业 (略) 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 政道路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渝中区菜园坝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 (略) 渝中区菜园坝,包含项目西侧兜子背立交和东侧菜园坝立交、北部片区次支路网勘察设计。总长约8km。
(1)菜园坝立交:主要包含站北路接菜园坝长江大桥及南区路的4条匝道及对现状立交进行相关拓宽改造,新建匝道总长约990m,改建匝道总长约400m,立交平面渠化改造长约445m。
(2)兜子背立交:主要包含新建站北路接九滨路、龙家湾隧道、菜袁路的5条匝道,新建菜袁路西侧1条调头匝道,改建现状菜袁路至九滨路匝道,共7条匝道(匝道A~匝道G)总长约3252m。
(3)北部片区次支路网:总长估约3km,道路宽度估约16米。(按占总用地20%计算,除站北路以北区域密不可分工程设计范围以外)
本项目主要包含立交改造,铁路站场周边接线道路,既有建构筑物安全评估(隧道和立交),轨道保护,铁路保护,交通转换等重点难点内容。
最终以招标人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2.3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暂估金额:约61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暂估金额:约2128.8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内容及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内容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建设项目内容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复测、工程物探、水文勘察、初步勘察(如有)、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方格网测绘(5M×5M)、平纵断面测量(包含地形图完善补测工作)、补充勘察、超前钻探(如有)、持力层检验(如有)、地勘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内容,以及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
2.4.2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内容如下:
①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须取得发改委的批复)、施工图设计(须通过审查备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补充设计、设计变更;提供施工招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设计服务;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②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总图、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立交改造工程、市政综合管网工程及整个片区综合管网设计统筹工作、市政景观及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其设施(智慧交通,智慧公路)、 (略) 及节能绿建工程、高边坡深基坑、支护和支挡(含深基坑及高边坡处治等)、其他道路附属工程、 (略) 道路连接片区地块的匝道设计、涉及的临时工程等,且需满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开展轨道保护专篇、涉铁专项论证、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设计报批直至取得批复相关要件(具体包含但不限于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评估工作、涉河建设方案、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完成生态红线、生态保育线等不可避让论证、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及论证。编制BIM模型(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初设、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要求)、配合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批工作。
2.4.3本项目范围内片区道路及地块竖向标高研究工作内容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对本项目片区规划道路与场地竖向分析,剖析现状地形地貌、优化规 (略) 路网格局,协调场地竖向、市政道路、市政排水、长江河道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障建设用地的可实施性,夯实规划用地布局的合理性。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及场地竖向优化研究、地块条件的三维论证、道路及地块竖向三维可视化分析及演示、经济性测算、配合招标人相关服务、对招标人技术人员如何运用投标人提交的成果进行培训等,根据项目需求,出具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各阶段设计文件。
2.4.4本项目范围内的铁路三方评估、既有构建筑物三方评估
2.4.5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工作安排,如工程勘察设计范围进行调整、分批分期实施、终止或者取消,投标人须全力配合,且不能因此对招标人提起任何索赔。最终以招标人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
初步勘察30日历天;
详细勘察30日历天;
(2)设计服务期限:15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45日历天;
初步设计45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由于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等非设计原因造成阶段设计工期延误的情况,设计服务期限顺延。
(3)片区道路及地块竖向标高研究:60日历天。
(4)其他专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本项目服务期:暂定工期从2023年6月至2025年12月止,工期31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具体各项工作启动时间以招标人任务书通知为准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负责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勘察工作
招标人: | (略) 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高女士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