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福建永荣科技6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三期工程)扩能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编码2108- *** -07-02- *** 。项目建设2套30万吨/年己内酰胺、2套 *** 万吨/年环己酮、3套25万吨/年双氧水、1套80万吨硫酸等生产装置及相应的配套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60万吨己内酰胺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 (略) )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以苯、氢气为原料,采用环己烯水合法生产环己醇,经脱氢制环己酮;以环已酮、氨、过氧化氢等为原料,采用氨肟化法生成环己酮肟,经贝克曼分子液相重排生产己内酰胺产品。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反应釜、加热炉、导热油炉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5年2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 *** .76tce(当量值)、 *** .7tce(等价值),含原料用能(氢气) *** .49tce;其中,年消耗电力 *** .96万kWh、蒸汽(3.8MPa,410℃) *** 万t、蒸汽(1.3MPa,200℃) *** 万t、天然气 *** 万Nm3、氢气 *** 万Nm3,输出燃料油 *** t、轻质油 *** t、X油6006t、热水 *** 万t。项目中的己内酰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32tce/t,己内酰胺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 kgce/t,优于项目扩建前单位产品综合 (略) 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同类生产企业产品。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莆田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莆田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将产生决定性影响。
综上,我 (略) 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 (略) 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3.8MPa蒸汽透平驱动循环水泵、蒸汽在线控制系统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电机、风机、泵类、空压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5%及以上的,应当于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莆田市、 (略) 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