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失能老年人养护中心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略) 五通桥区民政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略) 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五发改投【2023】74号 | ||||
建设地点 | (略) 五通桥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拟投入建设包含老年人生活用房、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其中护理型床位300张,床均面积44.5平方米。;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6675.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0.32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7-31 00:00至2024-08-04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7-31 00:00至2024-08-04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比选公告发布期间的《 (略) (略) 》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100分。2、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各至少已完成1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50%(本项目估算金额*元)。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4、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且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5、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项目中标金额计算后下浮20%收取。注:a、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从业人员印章、《 (略) (略) 》人员从业资格截图、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b、提供本单位为以上人员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c、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四川省公共资源 (略) 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d、比选 (略) 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号:*@*q.com(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 (略) 报名。 |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