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孝 (略) 关于我公司205万吨/年炭化室6.78米捣固焦化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孝金晖呈字〔2022〕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已获得孝义市经 (略) 备案,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了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孝 (略) 205万吨/年炭化室6.78米捣固焦化项目位于孝义市梧桐镇南梧桐村东。孝义市经 (略) 以孝经信审批函〔2018〕 (略) 文对该项目予以备案;孝义市经 (略) 以孝经信审批函〔2019〕6号文同意项目承载主体变更为孝 (略) ;孝义市工 (略) 以孝工信函〔2022〕 (略) 文调整该项目焦化产能为205万吨/年,配套2×260t/h干熄焦、1×40MW抽凝发电装置、煤气净化、化产回收及其他环保设施等,焦炉煤气用于25万吨/年 *** 醇和7万吨/年合成氨项目。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优先利用 (略) 理厂的再生水,补充生产取水由孝 (略) 地表水供给;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孝 (略) 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 *** 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 *** 万m3/a(含再生水 *** 万m3/a、地表水139.86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02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再生水取水口设在 (略) 理厂清水池(坐标:东经111°49′23″、北纬37°8′59″),地表水取水口设在张家庄水库溢洪道右侧(坐标:东经111°45′54″、北纬37°7′32″), (略) 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略) )、 (略) 《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 (略) )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 (略) )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 (略) 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相关市、县级 (略) 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吕达(0351- *** )
附件:孝 (略) 205万吨/年炭化室6.78米捣固焦化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孝 (略) 205万吨/年炭化室6.78米捣固焦化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孝 (略) 委托山西天 (略) 编制完成了《孝 (略) 205万吨/年炭化室6.78米捣固焦化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年6月14日在太原组织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 (略) 、 (略) ,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孝 (略) 205万吨/年炭化室6.78米捣固焦化项目位于孝义市梧桐镇南梧桐村东。孝义市经 (略) 以孝经信审批函〔2018〕 (略) 文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孝义市经 (略) 以孝经信审批函〔2019〕6号文同意项目承载主体变更为孝 (略) 。孝义市工 (略) 以孝工信函〔2022〕 (略) 文调整该项目焦化产能为205万吨/年,配套2×260t/h干熄焦、1×40MW抽凝发电装置、煤气净化、化产回收及其他环保设施等,焦炉煤气用于25万吨/年 *** 醇和7万吨/年合成氨项目。
二、经分析论证,该项目总取水量为 *** 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 *** 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02万m3/a。综合取水指标1.14m3/t,职工生活取水指标 *** L/p·d,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首先为 (略) 理厂的再生水,补充生产取水由孝 (略) 地表水供给,生活取水为孝 (略) 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 (略) 《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水资管〔2020〕 (略) )文件,孝义市属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再生水和地表水,不属于限批水源范围。
五、《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六、 (略) 理厂位于孝义市南辛安村南,处理规模为3万m3/d。 (略) 理厂2021年再生水出水量,按最小月平均出水量2.06万m3/d计,扣除5%输水损失后再生水可利用量 *** 万m3/a,现已批复取水量422万m3/a,同时已审查通过的论证取水量 *** 万m3/a,剩余可供该项目生产用水 *** 万m3/a。
取水口位于 (略) 理厂清水池(坐标:东经111°49′23″,北纬37°8′59″),通过管道输水到金晖现代循环经济科技产业园区2万m3工业蓄水池,再由山 (略) (略) 理后送至该项目各用水点。
七、张家庄水库建于孝河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 *** km2,总库容为4697万m3,批复供给孝 (略) 150万m3/a(90%保证率, (略) :C *** S2022-0001)。扣除已审查通过的同时论证项目取水量2.56万m3/a,剩余水量可以满足该项目补充生产用水 *** 万m3/a及生活用水2.02万m3/a的需求。为保证供水的可靠性,业主应建设足够容量的供水调节池。
取水口位于张家庄水库溢洪道右侧(坐标:东经111°45′54″,北纬37°07′32″),从水库提水后用管道输水至孝 (略) 集水池,再利用管道输水至金晖现代循环经济科技产业园区生活蓄水池内,供水到各用水点。
八、 (略) 理厂 (略) 检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经处理后可作为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张家庄水库 (略) 检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九、该项目生产生 (略) (略) 回用,不得外排;初期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 (略) 置预案,确保事故状况下废污水不外排。
十、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尘、焦粉等一般固体废弃物经收集后回用或外售;焦油、焦油渣、沥青渣、酸焦油、废活性炭等有毒性固废应掺入炼焦煤中焚烧;废矿物油等危废交由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略) 理。
十一、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安装计量等节水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实际用水量,依法缴纳水资源税,并接受当地 (略) 门的监督管理。
(略) 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首先为 (略) 理厂再生水,补充生产取水和生活取水为孝 (略) 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 *** 万m3/a(再生水 *** 万m3/a,地表水 *** 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审查通过,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2022 年 0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