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正元光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11月6日 |
项目名称 | (略) 正元 (略) 年产3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正元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蛟塘镇新塘村新塘产业集聚基地西江工 (略) C2厂房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州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略) 正元 (略) (略) (略) 蛟塘镇新塘村新塘产业集聚基地西江工 (略) C2厂房投 (略) 正元 (略) 年产3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中心地理位置为112°36′16.100″E,22°53′18.410″N,占地面积为2200m2,建筑面积为2200m2,总投资*元,拟用于环保投资资金约*元,年生产水性涂料300吨。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后通 (略) 进入蛟塘镇水质净 (略) 理。 二、废气:有机废气及臭气采用“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TA001)对废气进 (略) 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投料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固体废物:固 (略) 采用地 (略) 理,固 (略) 理;危险废物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蛟塘镇水质净化中心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通 (略) 进入蛟塘镇水质净 (略) 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搅拌混合、分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搅拌混合、分装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和表2排放标准值限值的要求;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